為就業單位和人員提供服務可得到財政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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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發布就業信息可獲得補助
《暫行辦法》規定,對暫未納入財政補助范圍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免費為失業人員辦理就業失業登記,提供職業指導后實現就業的,按不超過50元/人給予補貼。免費為本市范圍內用人單位發布招聘信息的,最高按30元/次給予補貼;免費為本地用人單位組織招聘勞動力并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的,最高按本地勞動力100元/人、引進外地勞動力200元/人給予補貼;免費組織招聘洽談會,最高按每個攤位100元/半天、洽談室150元/半天給予補貼;舉辦大型廣場招聘會,按實際發生費用給予適當補貼;免費為單位和個人進行檔案托管的,最高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
經核準的社會職業中介機構免費為求職人員提供職業介紹服務后實現就業,并簽訂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補助標準為不超過50元/人,不重復補助。
四類人員“學業有成”每人獎800元
參加職業培訓也可享受到財政補助: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以下簡稱四類人員),這四類人員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職業培訓補貼。
享受職業培訓補貼的人員,在參加創業培訓并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的,按800元/人給予補貼;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為參加培訓人員提供后續扶持服務,參培人員成功創業并實現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的,按400元/人給予追加補貼。
企業新錄用上述人員時,與之簽訂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辦理錄用備案手續,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以內,由企業依托所屬培訓機構或政府認定的定點培訓機構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的,培訓后按照規定標準的5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500元/人。
在就業見習基地的見習生有錢拿
《暫行辦法》規定,為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安排就業困難人員的單位可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其中,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
公益性崗位安排就業困難人員,與單位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其工資應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并由財政部門根據安置就業困難人員數給予崗位補貼,標準為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50%。對政府部門開發的公益性崗位且沒有經費來源的用人單位,由同級財政給予全額崗位補貼。
此外,被認定為就業見習基地的企業(單位)吸納畢業年度內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并發放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補助的,對見習企業(單位)給予就業見習生活補貼。就業見習生活補貼的標準為每人每月500元,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補償范圍外的機構可申請職業介紹補貼
據了解,符合財政補貼條件為: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暫未納入財政補助范圍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其中,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由各級財政部門根據其享受財政補助編制內實有人數,并結合考慮其承擔的免費公共就業服務工作量,在預算中統籌安排人員、公用經費和必要的項目經費。
對暫未納入財政補助范圍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免費提供求職登記、職業指導、職業能力測評、職業介紹和檔案托管等公共就業服務的,以及在工商行政部門登記注冊并經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頒發《人力資源許可證》的職業中介機構,提供免費職業介紹服務的,可按規定申請職業介紹補貼。